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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党的宗教政策在西藏取得的伟↑大成就

                西藏和平解▃放以来,中国共产党在西藏进行的宗教改革主要历经三个↓阶段,首先是在民主改革时期,全面废除一切宗教封建特权;其次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;最后就是改革开放之后,加强宗々教自身建设,引□导其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。这一系列的政策举措切实保障了西藏人民的信仰权利,赢得了全区信教群众的支持和拥护。

                一、对原有体制进行了彻底的改变

                在西藏和平解放之ζ 前,西藏实行的☉是政教合一的体制,政教大权由活佛、僧侣等上层人物把持,社会财富和权力高度集中在5%的少数人手中◥。寺院、官府和贵族狼狈↓为奸,构成西藏封建农奴制度下的三大领主。在这种情况下,最底层的人民可以说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,亟待社↓会制度的变革〗。

                1959年的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▓。伴随着民主改革的进行,西藏的宗教界也随之掀起关于宗教制度的变革。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将∩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』进行废除,行政、司法等权力收归中央,实行政教分离,宗教不得干涉国家事务。宗教◢改革的推进,使西藏的宗教逐渐向社会主义制⌒ 度下的★宗教演进,宗教的属性、地位和作用都有了根本性的变化,为后来宗教与社会主■义社会相适应打下良好的基础。

                二、西藏民众的信仰权利得到了▽保障

                在西藏政教合一体制下,佛教已不单单是人们的一种信仰,更是统治阶级用来压迫和奴役广大劳动人民的工♂具,西藏人民根本就没≡有信仰宗教的权利。在西藏和平解放之前,大部分僧侣都是迫于生活原因,才进入寺庙的。甚至还有“一户人家兄弟超过一人的,必须有一人出家”的规定。这样的政▲策严重背离了宗教信仰自由的人权原则。

                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后,特别是在宗教方面,严厉打击↙封建教权,将宗▂教与政权相分离。明确规定“不得强制群众入教”以及“允许喇嘛【还俗”。特别是1962年7月,中央颁布了“十六条”规定,明确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写入了法律。“十六条”强调,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是一条】长期不变的政策,无论「任何民族、阶层,都有权利选择是否信仰々宗教,信教者和不信教者,各种教派之间,都必须相互尊重对方的合法权利。在西藏进行民主改革的过@ 程中所颁布的各项法令法规,从根本▆上保障了公民宗教信仰的权利,保障了西藏人民的基本人权。

                三、将宗教活动置于有效的管理当中

                西藏和♀平解放后,尤其是改革开放╲以来,党的宗教政策得◆到有效的执行和贯彻,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充分的保障,各类宗教活动也得到政府有效的管理。如今,藏传佛教不同教派的僧侣可以在法律许︼可的范围内自由地举办各类佛事活动,信教群众也可以根据自己的信仰,自由地去各处寺庙、神山朝拜。宗教活动的自由度极大,远远超过了和平解放之前。同时,宗∮教活动在政府的管理下,极大地满足了西藏信教群众对于宗教的正◆常需求。

                党中央对僧侣的生活十分关注,对他们给予了深切的关怀。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对各地寺庙进行※基础建设,大大改善了寺庙的公共◢服务设施。到目前为止,西藏各大小寺庙都实现了“十项工程”“九有”,这为僧侣的修行学习和宗教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了物质和╱精神上的保障。并且,国家还投入巨额财政补贴,将卐全区所有在编僧侣都纳入到社保体系中来,基本实现了对僧侣的基础保障全覆盖。

                此外,还建立起关于宗教工作健全的法律法规,使得宗教工作法治化,保障了合法宗教活Ψ 动的开展。例如:出台了数十部关于宗教信仰自由、宗教管理以及诸如活佛转世、寺庙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办法。这一系列措施使得西藏逐渐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宗教管理法律体系,不仅有效地促进了西藏宗教活动的∏规范化,还为中国特色的法律体▼系构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。60多年来,党对西藏的宗教管理和改革,使得西藏宗教事务得以法律化、规范化进行。既保障了全区群众对于宗教信仰↘的需求,又维护了西藏各类宗教的稳定健康发展。

                四、宗教文化得到了保护与弘扬

                多年来,我们党始终将保护宗教文化摆在宗教工作的突出位置,并将宗教文化繁荣与否作为宗教信仰自由政】策是否取得成效的标志之一。在宗教文化的保护和弘扬上,主要体现在宗教场所和宗教典籍的保护和发扬。

                在宗教场所方面,将布达拉宫○、甘丹寺、桑耶寺以及大昭寺等多个宗教场所列为重点保护单位,其中大昭寺和布达拉宫更是进入了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名录。同时还↑投入巨额财政资金,对布达拉宫等众多的宗教场所进行维修和保〗护。

                在宗教典籍方面,党和国家对藏传佛教典籍的搜集、整理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。1984年,成立了中国藏◤学研究中心,这是中∞国西藏文化的最高研究机构,对于藏文经书的整理和翻译进行了大量的研究。使得西藏佛学文化有了更多被世人熟知的机☆会。并且,不仅古籍整理和文化继承方面卓有成效,当代的高■僧大师们也写出了很多的经学论著。

                这些成就无不证明,我们党在西藏所施行的宗教政策是正确有效的。尤其ㄨ是在宗教文化的保护方面,使得西藏佛学传统和文化得※到了充分的保护和弘扬,为中华文化增添了宝贵的财富。

                五、推动了宗教建设的稳步前进

                积极引导宗教与⌒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我们党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。多年来,为了促进西藏宗教工作的有♂序进行,我们党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。

                第一就是对寺庙的民主管理,推翻了极少数人在寺庙中的特权,大大保障了僧侣对寺庙的管理权利,为宗教㊣ 活动的有序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。第二就是取消原有的僧侣特权。第三就是注重培养符合党和国家需求的宗教人才,加强宗教¤队伍建设,既有效地保障了宗教活动有序开展,也有力地防止了@宗教被不法分子渗透,成为反党反社会的工具。第四就是加强了爱国主义教育,通过对僧侣进行爱国主义ξ和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,增强了广大僧侣对于国家和〓民族的认同感和归属感,维护了社会的稳定。第五就是推动宗教内容大众化,对宗教的教义进行通俗化◥、大众化,以及有利于社会主义制☉度的阐释,极大♀地促进了西藏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。

                (作者单位:西藏日喀则市委党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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